網路賣家注意!財政部為防止店家逃漏稅,明年元旦起須揭露「營業人名稱」和「統一編號」

網路賣家與財政部

網路賣家注意! 明 (112) 年元旦起,只要透過網路銷售者,其稅籍應登記項目將新增「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」與「會員帳號」,賣家也須在網頁與相關交易應用軟體揭露「營業人名稱」與「統一編號」。財政部主要用意,也是為了讓國稅局稽查容易,降低電商賣家逃漏稅。

因應網路交易風潮興盛,財政部今 (8) 日修正發布「稅籍登記規則」及「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」,要求網路賣家必須在交易頁面中揭露「營業人名稱」與「統一編號」兩大資訊;此外,平台營業人也要負保管及提示會員交易紀錄的協力義務。

網路賣家與電商老闆的定義?

依財政部新規定,我國既有的7萬多家網路銷售營業人(如臉書、Line購物社團或拍賣平台賣家)自2023年5月起必須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需掛上統一編號、商家名稱與網域位址等,即為「網路版市招」。

為何要揭露營業人名稱和統一編號?

營業人名稱通常是公司行號的名稱,而統一編號俗稱「統編」就是公司戶的身份證字號。

因應網路交易風潮興盛,財政部今 (8) 日修正發布「稅籍登記規則」及「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」,要求網路賣家必須在交易頁面中揭露「營業人名稱」與「統一編號」兩大資訊;此外,平台營業人也要負保管及提示會員交易紀錄的協力義務。

財政部說明,為利消費者辨識賣方營業人相關資訊,因此有必要將該等資訊納入營業人稅籍登記的應登記事項,並在銷售網頁或軟體的明顯位置清楚揭露其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,以提升交易資訊透明並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
另財政部指出,若為明年元旦後新成立的網路銷售營業人,在辦理經濟部工商登記後,國稅局將同步收到其資料並發函要求營業人在15天內補辦網路稅籍與資料登記,經登記後,該類營業人也要掛網路銷售的市招。

依財部近期公布施行的新版稅籍登記規則及會計帳簿憑證辦法,網路版市招將於明年元旦上路,既有營業人輔導期間為四個月、明年後成立的營業人為15天。

官員指出,既有的7萬多家網路銷售營業人至明年4月底前未掛統編免罰,但明年5月後就會開罰;而明年後才成立的營業人則是在完成登記後需在國稅局通知日後15天內填寫網路稅籍資料。

未來商家在社群媒體、代購網銷售貨物,任何商品都必須附上統一編號、名稱、註冊IP網域名稱等。同時,我國電商平台業者自明年起必須幫所有網路營業人保存交易紀錄,以供國稅局查核、勾稽。

官員表示,若商家未檢附網路市招,國稅局將認定涉及逃漏稅並依平台資料查核銷售額補稅。

網拍逃漏稅問題,用網路版市招就會有解?

財政部原規畫網路版市招自今年3月上路,惟我國各電商平台資料庫,還有國稅局與經濟部資料技術介接尚有難題,因此網路版市招延後至明年上路並提供既有網路賣家四個月輔導期。

國稅局指出,網路賣家任一月貨物銷售額達到8萬元或勞務銷售額達4萬元需依法辦理稅籍登記,稅局皆定期查核各臉書購物社團、團購網,每年約抓到上百位未登記稅籍的網路賣家。

網路賣家後續的問題?

  • 每個商品都要放上營業人名稱和統一編號,但要怎麼放?是否有範例參考?
  • 部分店家用的是品牌名稱,而非公司名稱,是否可統一視為網路版市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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